Q14:目前安寧療護似乎都偏重癌末病人,當然癌症病人死亡過程較長,更須此類療護,但中風(嚴重的),車禍,心臟病,腎衰竭,嚴重燒燙傷等似乎很少聽說此類療護,甚至做了多次無意義無效果的急救,浪費醫療資源,對家屬也是沉重負擔,是否對這類病人能有明確的安寧療護標準或條件,是否有更多機會住進安寧病房?當然植物人另做別論!

A:[安寧照顧基金會董事、馬偕醫學院部定教授-賴允亮教授]

       這真的是一件我們要努力克服的事。

       目前癌症的末期,約有40%的人接受各種型態的安寧療護照顧,但是非癌症末期,受到安寧照顧的比率卻是可憐的個位數。

       對於這些人,我們應該怎麼去努力?這個需要各相關專科,做一個很明確的標準或條件。

       到目前為止,腎臟衰竭末期比較有規則,條件比較清楚,漸凍人則是在非癌末期的健保給付之前就已涵蓋;所以目前為止,漸凍人跟洗腎(腎臟末期)病人,相對有安寧療護的標準。

       民國98年,政府宣布,健保給付非癌症的病人接受安寧療護的費用。這次政府再次走在專業的前面,宣告:我要給付了,請你們趕快制定標準;那麼的確,其他的各科也都在努力,所以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也是今天給我們還要再努力往前走的一個里程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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