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站大小事】臺北榮民總醫院實行遠距ACP 以初心協助病人圓滿心願|促進醫病照護品質為本

作者: 
撰文、圖片. 高舒1、曾珮瑜1、張曉婷1,2、林明慧1,2(1臺北榮民總 醫院家庭醫學部、2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醫學系)〔vol.105〕

衛福部於2024年發布新聞說明,對符合一定資格者,擬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納入健保給付註1。臺北榮民總醫院早在2018年開始籌備執行團隊,近年為了因應病人需求,更開始規劃遠距ACP並持續優化中。若未來政策上路實行,可望與實務有效結合,以促進台灣醫病照護品質。

臺北榮民總醫院自2018年起,在院方與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支持下,由家庭醫學部主責籌備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業務、成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中心,並於2019年1月《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施行後,持續在醫院和社區,進行資訊宣導及教育訓練,以及在門診、病房和機構等不同特性的場域,協助意願人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2020年上旬,隨著健保署陸續公告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作業須知,北榮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初次思考遠距ACP的可能圖像;唯當年度台灣本土疫情有效控管,多數民眾的生活及就醫模式皆可維持過往運作,故執行團隊至2021年中下旬本土疫情逐漸擴大後,始重啟規劃遠距ACP,並於前置的行政報備及軟硬體設備建置完成後,自2022年9月正式提供服務。

註1: 依《病主法》規定,意願人須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才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

遠距ACP流程繁複
調整模式以順應需求
 

如同在實體ACP的執行過程,諮商團隊不僅將與意願人討論其於特定臨床條件時,面對醫療照護方式及相關措施之意向,亦將協助意願人依現行法規,完成特定文件之簽署、資料上傳及病歷歸檔,遠距ACP在設計上,同樣須涵蓋「行政流程」及「諮商實務」兩面向的考量。於此,在AD屬紙本文件、資料上傳須使用健保卡等前提下,遠距ACP的行政流程對意願人端(民眾/病人端)及諮商團隊端(醫療端),都較實體來得繁複。而諮商實務方面,使用3C設備的能力和意願、獨立閱讀或填寫文件的能力,皆為意願人端進行遠距ACP的門檻;諮商團隊端則除了實體ACP要點,亦需熟悉電子衛教資料、依個人習慣運用,並可於ACP開場時,透過逐一自我介紹等結構化的會談方法,以利在人際互動、非語言線索相對有限的遠距溝通情境,與意願人熟悉彼此、建立輪流發言之默契。

ACP之內涵及目的,緊扣當事人對特定醫療資訊的瞭解、將所得資訊套至自身思索、於思索過程適時澄清疑問,以及衡量出個人意向,甚至進一步決策意願;此歷程中,「雙向溝通」無非是醫病雙方需求的重要交集,並且對多數已選擇接受ACP的意願人而言,完成「簽署註記」亦為重要需求。回顧北榮團隊近一年多在遠距ACP的實行,乃是以過往累積之實體經驗為基礎,再藉由實作、現象歸納等由下至上(Bottom Up)的方式,具體化對遠距ACP的理解,並於事後透過問題分析,進行實務經驗的統整,以及諮商模式的調整。承接前述,北榮團隊於提供遠距ACP之初,即重覆面臨意願人於遠距前日,提出改為實體之困境,以及由本院和他院團隊之觀察,發現民眾普遍傾向實體ACP;對此,在考量意願人及諮商團隊兩造的需求、遠距ACP對意願人的門檻及負荷,同時運用團隊成員在A C P外的臨床業務特性等既有資源下,團隊現階段的遠距ACP執行,已多由「遠距」轉為「遠距實體併行」,並且以榮民之家住民為主要對象。

註2:榮民之家為榮民體系長照機構,簡稱榮家。

逐步優化併行模式
讓服務更周全

自2023年起,團隊持續執行以遠距實體併行之ACP。諮商團隊護理師,平時主要前往榮家進行安寧居家訪視、與榮家團隊合作提供住民所需照護,故其可於不需額外交通的工作安排下,與其他以院內臨床業務為主之諮商團隊成員,以遠距形式共同協助榮家住民ACP,且因為有諮商團隊人員與意願人共同在場,遂可協助意願人排除操作3C的阻礙,更讓意願人及諮
商團隊雙方免除在ACP前、後,來回郵寄資料的行政程序。

經過數次調整,團隊克服了最初意願人取消遠距ACP的瓶頸,並逐漸累積遠距ACP的實務經驗。然而,在以部分實體補足遠距的情況下,團隊發現少數意願人面對遠距溝通的情境,仍較感排斥,顯示團隊與意願人的事前溝通可能須更為周全,包括確認意願人可接受多數諮商人員將為遠距參與、進一步評估意願人是否適合遠距溝通,並持續以意願人及場域特性為考量,優化諮商團隊自身的執行細節,維護雙方權益。

遠距是手段抑或目的
秉持初衷促進照護品質

近年,遠距醫療在COVID-19疫情的催化下蓬勃發展,遠距ACP的概念應運而生。而如同新興事物在發展過程中,往往須不斷回頭檢視目標定位,北榮團隊反思自身由「遠距」朝向「遠距實體併行」的實務歷程後,認為熟能生巧為要點之一,且在有意識地累積遠距經驗之餘,須謹記遠距在ACP中的角色,是一種溝通媒介與方式,而遠距ACP之目的及初衷,終究是以意願人為中心提升資源可近性,進而促進醫病照護品質。亦即,諮商團隊若想發展遠距模式ACP,在周全的事前規劃外,勇於實作同為前進的必要條件。故諮商團隊於執行初期,可主動招募需求相對單純之意願人(例如:單人諮商需求者、對AD內容已有相當概念者、熟識諮商團隊者),在確保能夠維持一定ACP品質的狀況下,熟悉及熟練「遠距」這項新媒介、增加實務經驗,而後再由執行遠距ACP為導向的階段性目標,轉換至能夠兼顧意願人需求及諮商團隊可行性的進階目標,以更為接近「促進醫病照護品質」之目的。

依據現行《病主法》及相關法規政策的框架,對於多數已有一定動機進入ACP的意願人來說,在其「雙向溝通」及「簽署註記」的重要需求下,實體ACP於短期內可能仍會是最佳模式,然而諮商團隊若能預先具備遠距方法的信心與經驗,勢必能在持續變動的社會環境中,抱有更高的思考彈性及資源運用,為醫療照護帶來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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