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生,自己完全沒有選擇的權利;人之死,則可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機會。法國哲學家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在其「知識-權利」觀點中,提出:權力的運作,係透過時間與空間上的安排。
如何讓自己能善終,是人至大的權利;如何在不斷地面對死別而悲傷的人生中,安然地呼吸於天地之間,亦是人生存的權利。在生與死之間,活得幸福而有尊嚴的權利,從傅柯的見解中,我們可以得到深刻的啟發,就是:空間與時間的交織,讓人有機會面對生死、感受生死、接受生死、超越生死。
悲傷療育森林 能為逝者租一棵樹
2010年,我第一次被香港大學社會學教授陳授邀請,到德國萊茵區參加「國際死亡、瀕死、喪慟工作團隊」(International Work Group on Death, Dying and Bereavement,IWG)。IWG是世界等級最高的死亡學學術組織,只有極少數的專家會被邀請,成為會員者更少,而台灣人最知名的IWG會員,大概就是世界安寧療護之祖-桑德斯醫師(Dr. Cicely Saunders, 1918-2005)。
那次參加IWG,令我最震撼的,就是去參觀一座有商業營運的悲傷療癒森林。那是一整座山,每棵樹木高聳參天。來自全球的喪慟者可以為自己深愛的逝者租一棵樹,租期一年,而這一年喪慟者可以在樹下設計擺飾,在大自然緩慢地時間流動中,沈澱、洗滌、重生。
透過空間的展現讓人面對生死,能在空間與時間的互動中,維護自己生存於世的權利。
方俊凱小檔案
現任:台北馬偕醫院精神科主任
國際死亡、瀕死與喪慟工作組織成員
學歷:國立陽明大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博士
專長:關懷與諮商、自殺防治、生死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