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2月4日,台灣還來不及哀悼一位偉大的作曲家、又投下了更大的震撼彈:名作家瓊瑤留下遺書,死了!年歲八十七的她,浪漫如她,用了一種看似浪漫的方式與情懷,結束自己的生命。
她可能會說,身體自主權,我為什麼不能?並且在106年時,她經歷過為了患有失智症的丈夫是否插鼻胃管,與繼子女發生了「插管之爭」的糾紛。瓊瑤曾說:「這是兩種愛的拔河。他們的愛,是只要爸爸活著,等待奇蹟降臨!我是深知沒有 奇蹟,不忍把鑫濤陷進『生不如死』的絕境裏!」在當年7月31日新聞再次報導瓊瑤爆轟醫師沒通知她就幫她先生插尿管,因為她先生患了尿毒症。之後她拿出她先生曾簽署的「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引自陳慧秦,2018)。因為經歷過醫療失守的過程,衍生出更想掌控自己的身體自主權。
各方聲音都有,支持的說,不要說「輕生」,她很看重這段最後的路程。但我仍想探討,她這樣結束生命、帶來的影響:
一、因噎廢食
瓊瑤曾在其臉書發表給兒媳公開信<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後,頓時成了兩岸三地、甚至全球華人界熱議的焦點。當時安寧基金會便公開在官網發布「鼻胃管並非永久裝置不可」、「不應簡化為拔與不拔管之爭」等相關回應。在瓊瑤的遺書看來,她擔憂未來的某一天「可能」沒有尊嚴的死去,於是在健康的現在先行離去,這豈不如同我擔心將來會得子宮頸癌,於是先將子宮拿掉,這不是因噎廢食的表現嗎?
二、家人來不及道別
人生最悲傷的事莫過於此,不是因意外來不及道別,而是一個華麗轉身、讓身邊的人措手不及。她的遺書,溫柔浪漫又堅定,要大家笑著送她離去,除了身邊的人錯愕之餘,財產、版權等瑣事,甚至在她都還沒出殯就開始爭奪,她的隕落不再只是浪漫的代言詞。
三、是否成為模仿的對象
瓊瑤非常清楚自己的立場,又有過先生的經歷,於是用看似浪漫的方式結束生命,亦在遺書中叮嚀年輕人不要模仿。但當新聞大肆報導的時候,那些正處人生分岔路的絕望者是否能像瓊瑤那樣深思熟慮(假設她有)?是否真能明白這個歷程?都是未來這幾年擔心的趨勢。
因此我說,瓊瑤之死太謎樣,表面是「活夠了」,實際是在逃避什麼,為了害怕什麼而先行離去。
但我們認識安寧、預立醫療的,我們更知道,她不是只有自己貿然結束生命的這個選項。
病人自主法在108年1月6日施行(以下簡稱病主法),依然很新但至今也推動了五個年頭,有別於過去安寧療護只針對末期病人才能適用,病主法新增了五種特定的臨床狀態(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並且可選擇任何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選擇,直到113年底累積簽署人數共達6.8萬人。
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讓家人、見證人了解自己昏迷後的醫療決定意願,並且在AD的附件中,可以明確填寫自己對後事的預備,直接註記在健保卡上;未來在台灣的任何一間醫院,插卡就能看出清醒時的醫療決定,不用杯弓蛇影地擔憂自己無法表達意願時,會被不符心意地對待。在我看來,簽立ACP如同簽立遺囑般同樣重要,不讓家人難以抉擇、又能以自己想要的方式進行醫療與後事,更是人生最後一哩路的負責表現。
護理師譚敦慈大推病主法,她曾說:「死亡並不可怕,怕的是沒有準備、沒有安排。很多人認為簽AD(預立醫療決定書)是失去鬥志,我覺得不是。人都怕不得好死,簽這個就是求得好死。」;作家張曼娟在病主法一上路就帶著父母至醫院簽署,完成人生大事。衛福部長亦表示:「安樂死不是自然死,是先結束生命,基本上這個爭議比較多,但安寧緩和醫療是追求生死兩相安,國人應該善用。」
生死兩相安,道出每個人期待的臨終。但願我的未來、在安寧而非急救中辭世,不延長死亡過程,而能子女膝下、壽終正寢、舒適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