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時事.話安寧】譁眾取寵易忠言逆耳 須要智慧及勇氣 正視末期病人的尊嚴與醫療選擇

作者: 
李開敏(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師)

何謂善終?誰來決定?

家父十七年前過逝,最後一次住院只有四天。辦理入院時我自行寫下「拒絕急救書」交護理站,當時以女兒身份代表父親及家人,卻毫不猶豫,因為不願爸爸再受無謂之罪,減損他老人家的尊嚴。去世當天爸爸因喉嚨有痰呼吸困難,向爸爸徵詢用最細的管子稍抽痰,爸爸搖頭否決。我一再央求,護士嘗試抽時,爸爸雖無法言語,但咬住管子堅不同意。下午呼吸改變,我們四姐妹在床邊道別送別,直到嚥氣,爸爸最後不知哪來的力氣,連說了好幾個謝謝,可謂含謝而去!我感謝當時大家未慌張找醫師來處理,在關鍵時刻全家人彼此陪伴守候,未受外力打擾。

一個朋友,父親92歲心肌梗塞,送院宣布死亡,急救後成為植物人,家屬趕到後知道這非父親所願,但有不少呼吸治療安養中心想接手照顧,如此加工急救的後果由老人、親人和健保負擔,財務之外,病人植物狀態的無尊嚴,家屬的無奈壓力可謂無以復加。

浪費生命的討論 非常必要

衛生署長楊志良希望癌末病人有尊嚴,提醒急救並不是真的尊重生命,挨轟冷血。該日我正應邀和社區老人及安養機構的社工人員談「老人臨終關懷與家屬支持」。

社工以機構中陸續有長輩申請寧安卡(拒絕急救)及樹葬為例,以及在座多人分享末期病患由於家人要求急救,造成離世前巨大的痛苦,反而成為家屬事後的遺憾內疚。這樣的情形說明了一、民意代表似乎未掌握社會進步的脈動,或無視生命倫理的核心議題,弱視地只在語詞上挑骨頭的表現,令人失望。二、醫療教育或醫療照顧對安寧療護的理念、做法仍相當不足,以致在臨終時未能協助家屬了解急救不會延長生命,反而是延長死亡的痛苦歷程,病人家屬只有在充分被教育,也坦然面對死亡時,才能選擇最自然不被加工的瀕死歷程。

維護末期病人的尊嚴與醫療選擇是世界趨勢

一般正常人,如果被詢問一旦面臨瀕死,什麼對他們最重要?答案往往是「控制」-對自己的狀況能夠發聲,表達意見,確實,開放的覺知使死亡更為平和。近年來,立法已逐漸承認病人有對健康醫療行使決定的權利,包括拒絕使用任何他們不想要的,或具侵犯性的醫療程序。這些權利通常由他們所預立的遺囑,或簽署「拒絕施行心肺復甦急救」(Do-Not-Resuscitate,簡稱DNR)被認定。

心肺復甦急救是十分痛苦且具侵犯性的,在病人的前景樂觀時可以使用,但用在臨終的病人身上並不恰當。美國有許多州承認預立遺囑的合法性,並容許病人選擇自己的「健康代理人」(Health Proxy),以便在他們無法作決定時還有信賴的人可代理。

英國安寧之母Saunders醫師認為安寧照顧對末期瀕死病人的目標,以免於痛苦(pain-free)、舒適、清醒為主。顯而易
見,急救是違反上述目標的。傅偉勳教授說:「人越是對死亡無知,就越會在死亡線上掙扎痛苦;家屬越想規避談死,病人就越會陷入死的恐懼陰影,或者陷入無奈的孤獨。死是生命的結局,應該被認真的討論。」

自然死亡更符合善終

除了急救, 末期治療的考量包含極廣。如果病人愈來愈迫近最後一天,家屬可能得做一些非常困難的決定: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再鼓勵病人積極服藥或吃飯;是否要考慮使用餵食管或靜脈導管?最理想的情況是,在做這些決定前,家屬已跟病人討論過。

父親死前身上只一條補充水份的點滴,原先我自認這已符合自然,近期才聽到安寧醫師陳虹汶說「臨終的病人身體已不堪
負荷,想要休息,多餘的一切常常是沒有必要」。

「你不必受苦- 寫給癌症病人的完全止痛手冊」書中提出:一項調查了二百一十二位臨終醫院醫生的研究顯示,有百分之八十六的醫生認為,臨死的病人不接受水分和營養的補給比較舒服;有百分之十一的人則不確定。其他研究顯示,靜脈注
射營養液不會延長病人的生命,只是使他們更難過。如果水分補給太多,病人的症狀可能會加重,或徒然增加病人的身體負擔,如他們得起來如廁,而更覺不適。澳洲首位在醫學院開辦「臨終靈性照顧」的醫師Dr. Bridge說,他對末期患者,已二十餘年未曾使用高營養蛋白的注射,也驚訝於臺灣仍如此普遍地使用這樣昂貴的輔助,無意義的延長死亡。

這些都是倫理兩難的問題,且可能是我們每個人在一生當中要做的最困難的決定之一,解決之道仍要回歸病人及家屬事先的討論溝通。「世界衛生組織專家委員會」因此定出以下的方針:「當病人願意,或醫生已無法救活病人的生命,而只是延長他們的受苦時,停止或中斷維持生命的醫學干預是道德的。」

如實面對疾病死亡的真相是善終的第一步。
楊署長「完整生命包括死亡」所言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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