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簽了「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若發生意外被送到醫院,醫生是不是就不救了?

當然不是。

就算是末期病人發生意外,被送到醫院,無論是否簽署意願書,醫生都會盡力救治。

當適用性的先決條件(沒有二位專科醫師判定末期)不成立時,此法是不能生效的。因此,即便簽了意願書,只要未生病,或是生病之病程尚未到達末期階段,是不能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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