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下載並填寫安寧照顧基金會合約機構入會申請表,並檢附安寧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即可,長照機構及指定機構免提供), 一、設置安寧病床核定公文(或註明安寧床數之開業執照) 二、辦理安寧居家/共照療護核定公文 並以正式公文來函申請:25160新北市淡水區民生路45號 安寧照顧基金會收。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2-2808-1130 問題類別: 一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