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你愛的人為難!剩一口氣要不要救自己先決定

作者: 
2020-08-12 自由追新聞|蕭喬云、呂月琪


當治療無效僅能等待死亡,甚至失去意識僅剩呼吸延續,你希望接受怎樣的醫療安排?新聞中家屬掙扎是否放棄急救的錐心畫面是否又能避免?

現有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其實已能預先確立自己未來的醫療處置,前者保障末期病人,後者則涵蓋五種特定臨床狀態,但在健康無虞的當下考慮這些,多數人都覺得言之過早,可是你是否想過,僅有現在清醒的決定,才能保有未來無意識時的醫療自主。

本集《自由追新聞》透過家屬經驗談、醫師、安寧照顧基金會三方角度來探討,我們是否需要預立醫療決定?預立醫療決定究竟保障了什麼?

影片中,三位家屬分別陳述在救與不救之間掙扎的關鍵時刻,雖然因為愛決定放手,但這當中還是經歷了社會壓力和親人間的摩擦,劉姓家屬更表示,如果母親當下是有意識,她想親自問她:「想要活下去嗎?」但現實是只能由她替母親做了決定。

安寧照顧基金會執行長林怡吟強調,安寧療護並非到生命末端才開始思考和決定的事,許多民眾會把善終這件事想得很簡單,覺得反正到那個時候就讓我好好走,但事實上「預立醫療決定書」需要經過詳細的諮商會談和談論執行細項,才能真的做到符合個人生命核心價值,以及給予安寧團隊足夠的時間讓病患好好走。

北市仁愛醫院消化外科主治醫師兼主任許文章也提到,我國法律從《醫療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進展到《病人自主權利法》,讓醫療團隊面對救治無效的病人可以不用飽受折磨救到底、救到死,尊重病人善終權利同時也加強親屬間對死亡議題的討論,避免病患痛苦不堪但家屬仍堅持搶救到底的情況發生。許文章醫師也提到,若能及早規劃生命最後歷程,既能避免自己受苦,更是留給家人一份愛的禮物。
 

                        當治療無效僅能等待死亡時,你希望接受怎樣的醫療安排(本報資料照、記者陳宇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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