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通過

莊淇銘/人間福報 民國100年1月30日

第B6生命書寫版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通過後,有朋友問:「為什麼要通過這條例?」

教授「未來學」及「生死學」多年,曾到大學及醫院講授「殯葬禮儀」。演講時,曾有來賓問:「七七法事不是應該49天嗎?為什麼現在好像縮短了?」今有縮短為24天者,頭七及七七皆為7天,二七至六七之間皆間隔2天,共24天。

因為,時代變遷,思維會跟著轉變,儀式也會隨之調整。

時代漸變遷 新法案迎新需求

以往還有「守靈三年」、「入土為安」的觀念,現在不也都幾乎成為過去了?如果還有「入土為安」的觀念,那死後捐贈大體或器官就不可能了。

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正是因為時代變遷,立法院制訂法案都是因應社會的新需求。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制訂主要有兩個原因:生命內涵的思維以及醫療發達。在生命內涵的思維方面,社會上逐漸對生命意義的思考從「生命的長度」轉化成「生命的深度」。

以往,生命的長度很重要,所以注重長壽,認為長壽就是好命,就是福氣,因此祝福長壽的人是「福如東海,壽比南山」。

過去的觀念也認為能活著就是好事,所以稱「好死不如歹活」,也因此對死亡很避諱。在此情況下,要家屬提出拔管讓病患結束生命,是家屬不可承受之重。

主流新思維 重視生命的深度

然而,人類進入資訊社會到現在的知識社會後,心靈上的省思及探討愈來愈高。生命的深度及內涵成為主流新思維,愈來愈多的人重視生命的深度及品質,而不是長度。

其實遠在數千年前,佛陀所說的《金剛經》就開示大家不要有「壽者相」了。而西方的蘇格拉底認為,其生命的意義是追求真理及遵守法律,當有人要放他離開監獄逃生時,他選擇「寧願守法而死,不願違法而生」,走得不僅有尊嚴更成為歷史佳話。

現代社會選擇有尊嚴離開人世的人愈來愈多;然而,醫療太發達,以往不能延續生命的情況,現在都可藉由氣管內插管、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等醫療行為,讓病患延續生命狀態相當久。

通常在延續生命狀態的醫療過程中,病患相當痛苦也沒有尊嚴。不僅病患痛苦,一旁的家屬亦傷痛萬分。其原因就是,在注重生命長度的思維下,醫師應盡一切可能的醫療行為,來延續病患的生命。

然而,以往醫療沒這麼發達時,病患需要承受這些痛苦的插管、電擊嗎?現在因為醫療發達,病患反而不能善終,當然不合理。

走得有尊嚴 臺灣社會的福報

準此,社會才會呼籲制訂《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而此次的修正案,更進一步讓意識不清的末期病患,可由最近親屬提出拔管等中止心肺復甦同意書,不再延長病人的痛苦,也讓病人走得有尊嚴。

有些人會擔心,家屬會不會因為醫療負擔就草率提出同意書。修正案中有配套措施,提出同意書後要經過該醫療機構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執行。

站在生命教育的立場,相當欣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通過,這是臺灣社會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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