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楊玉欣建議修法

2012/07/24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郭庚儒台北報導】為讓病人更進一步做正確的臨終醫療抉擇,國民黨立委楊玉欣今天舉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公聽會」建議修改條文,讓末期病患可以拒絕無效且痛苦的心肺復甦術,不僅減輕病人的痛苦與家屬負擔,進而提昇生活品質。

楊玉欣今天邀請安寧照顧協會、蓮花基金會、罕見疾病基金會等舉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公聽會」,針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3條、第7條以及第8條建議修法,包括增加特殊維生醫療定義、病患無最近親屬者得由法定監護人同意不施行特殊維生醫療、徵詢病人及家屬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告知病情及說明預立醫療計畫。

安寧照護是指針對治療已無反應的末期病患,給予包括控制疼痛及減緩其他症狀,藉此協助病患及家屬獲得最佳生活品質,楊玉欣表示,因此匯聚學術、臨床等各方意見討論修法共識,以維護病患自主權進行探討,是提供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方向。

蓮花基金會董事長陳榮基則說,醫學的目的是預防疾病、治好疾病及解除痛苦,促進人類健康,但是生、老、病、死是生命必經過程,在生命的最後病患可以自行選擇不要儀器陪伴,如家屬要求還可將病人帶回家中「壽終正寢」。

台大醫學院教授蔡甫昌也說,對於長期呼吸器依賴的病患撤除維生治療,往往將導致病患死亡,引起倫理與法律的疑慮,但過度或無止境使用維生治療,也可以儘是維持病患無意識的生命狀態,甚至是延長死亡及痛苦的過程,不一定合乎人道的對待或達成醫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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