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末期、照顧品質/國內安寧緩和療護 專業成熟

2018/06/08 自由時報

〔記者吳亮儀、黃以敬/綜合報導〕台灣目前已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明年也將上路,許多人不知道,台灣對於安寧醫療照護其實做得很好,據健保署統計,二○一五年癌末病患在過世前一年安寧涵蓋率達到五十五.六%,英國經濟學人同年公布全球臨終病人死亡品質(Quality of Death)調查,台灣在八十個國家中排名第六,是亞洲之冠。

臨終病人死亡品質 亞洲之冠

台灣第一部相關法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於二○○○年公布,經多年努力,安寧療護在台灣推行已算成熟。

提供癌末患者 減痛與緩解

從事安寧緩和醫療工作多年、台大安寧緩和醫療病房主任姚建安說,安寧緩和醫療講究團隊合作,需仔細評估和了解患者需求,癌症末期患者有時痛得很厲害,會給予嗎啡止痛、止喘,讓患者不要痛得那麼難過,緩解生理疼痛外,也要加強患者與其家人心理輔導。

安寧照顧基金會指出,傅達仁自述使用嗎啡已無法在昏睡與止痛取得平衡,現有安寧療護專業的重要一環,就是在止痛與昏睡之間達到平衡。傅達仁的發聲,有助於喚起國內民眾對生命末期照護的重視,也有助從事生命末期照顧的醫療從業人員,重新檢視對生命終點照顧的品質。

民團︰安樂死立法沒急迫性

安寧照顧基金會也認為,明年將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進一步放寬民眾可預立醫療決定、能讓臨終照顧更加全面,安樂死立法目前尚未有急迫性。

全世界最早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是荷蘭,在二○○二年通過安樂死法案,條件是承受無法忍受的痛苦且「無治癒可能」才能申請,近年則在討論是否讓身體健康但自覺人生已圓滿的長者也適用。繼荷蘭之後,包括比利時、盧森堡和瑞士等國家陸續有安樂死合法相關法規。

統計目前全球可選擇安樂死的國家除了荷、比、盧、瑞士之外,還有美、加、韓、哥倫比亞等八國,但其中有些是由醫師協助執行的主動安樂死,有些則是由患者本人自行服藥的被動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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