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哲學觀點-生命,可以喊卡嗎?

作者: 
蔡昌雄(南華大學生死學系主任)

生命是否值得再「活下去」,全然交由個人自我的理性來加以判斷,便忽略了背景脈絡所蘊藏的生命意義可能性。

生命是否可以在特定的情況下,由自己決定放棄並經由第三人執行的醫藥協助而使其結束?這是個極難回答的人生價值與生命抉擇問題,也是討論安樂死作法時眾人關切的核心議題。

從《死亡處方箋》呈現內容來看,瑞士是全球唯一允許外籍人士執行安樂死的國家,瑞士的這項特殊的「醫療服務」雖是在高齡老病社會中,對飽受生存無意義感威脅的個人提供了一扇消解苦難的希望之窗,執行要件也屬嚴苛,避免被社會濫用的滑坡效應,但瑞士因此被冠上「死亡天堂」之名畢竟不雅,瑞士衛生當局首長曾公開表示,會檢討其作法與適用對象範圍。

誰能判斷是否值得活下去

「生命是否可以在特定的情況下,由自己決定放棄並經由第三人執行的醫藥協助而使其結束」?瑞士執行安樂死的「尊嚴」機構顯然抱持肯定的立場,對於構成要件審查也十分嚴格。如果家庭不能支持,個人並非罹患不治之症,個人在抉擇上仍然受到情緒等因素的影響而搖擺不定,機構是不可能進行類似自殺協助的安樂死的。

但在這套制度化的協助當事人死亡的過程中,背後的思維似是,在排除非疾病成因的人生困局後,以及需得到家人同意的前提下,將「生命是否值得再活下去」的問題,全然交由個人自我的理性來加以判斷。只要符合上述要件,該機構便同意以人道立場,協助達成其結束生命的願望。

就哲學的思考而言,這樣的機制安排牽涉到兩個問題層面的考量:其一是以意識自我做為道德判斷主體的判斷;其二是以人生意義價值的判斷決定是否值得活下去的判斷,而且兩者之間又相互牽連影響。在第一層次的判斷上,以意識自我做為綜合各類知覺經驗及生命意義價值判斷的主體,幾乎就等同於人類在世間做出各種道德判斷的主體,特別是理性高度發展的現代性文明與當代社會,更是把個體的理性自主上升到權利的位階來對待。因此,由意識自我做為道德判斷的主體,誰曰不宜?

然而,對於要做出自我生命終結的道德判斷,涉及另一個生命意義層次的考量。畢竟,死有重於泰山與輕於鴻毛的區別。歷來仁人志士的捨生取義是如此,自殺者的內在意義邏輯也是如此。這涉及第二層次人生意義價值的判斷問題。病苦對人的折磨常使人懷憂喪志,慢性重症對人的凌遲更讓人有生不如死之感。如果承認意識自我是個人做出終結生命的道德判斷主體,而病苦折磨已讓當事人覺得了無生趣,從而做出不想再繼續茍延殘喘、尋求了此餘生的道德判斷,似乎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這也是安樂死合法化的道德判斷基礎。

然而,從宗教的角度觀之,交由意識自我對生死大事做出最終的判斷,不無疑義。因為個體的誕生與運作,從來是脫離不了更寬廣的背景脈絡的,而且個體意識自我的判斷是有其局限性的。如果生死抉擇僅從個人角度出發,則被忽略的背景脈絡所蘊藏的生命意義可能性,便沒有被活出來。

生命不限自我意識的世界

安樂死的問題不在於,人是否有能力或權利去決定並執行終結自己生命的行動,而是這項行動本身的位階與屬性所帶出的生命內涵問題。以基督宗教的神學思維為例,倘若人做為神這位創世者的受造物的事實成立,除非個人能臣服於神的旨意,否則無論人做出任何以人為標準的判斷,終將無法碰觸到生命的真實。

佛教中佛心佛性的澈悟,道家的無為之智以及超個人心理學「萬事萬物,隱然相連」的預設,率皆闡明生命不僅限於意識自我所知世界的事實。生死交關的時刻突顯出了意識自我做為生命主體的窘境,所以當轉換了道德判斷的基礎時,安樂死的人為死亡就不是唯一的選項,生命依然存在多元的可能性。

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是,生命的受苦是否有其意義。基於肯認人是目的性存在的意義動物,各學派的存在主義思想皆主張存在先於本質,而非本質先於存在。因此,生命病苦的困境之於人乃是一種試煉與挑戰,而非確定不移的控因。個人在特定情境下是具有意義選擇空間的,其選擇最終決定了他的定位與品質,也決定了「他是誰」的問題。在自我終結生命的選擇上,選擇背後的動機與意義賦予才是重點。

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相傳,有位老和尚因慈悲不忍無知的紅衛兵殺害僧人而墮入三途地獄,遂當場坐化,這樣的生命終結當然與一般的自殺行為不可相提並論。奧地利猶太精神科醫師弗蘭克(Vikto Frankle)在二次大戰從納粹集中營生還的故事,也旁證了人在生死極限處境中的無限可能,以及意義是支撐人們在各種生命困境中活下去的鐵律。

有意義的生命永遠有活路

通過前述哲學與宗教對死亡道德選擇主體與生命存在意義挑戰的分析後,回到瑞士安樂死的記錄片內容加以檢視,可以發現幾個相互呼應之處。首先,機構及執行安樂死人員一再確認,當事人是否已確定沒有其他選擇以及家人已做好準備接受分離,這表示生命仍有其選擇空間,只是最終的判斷交給了意識自我,而超個人層面的選項未能開啟罷了。

此外,家人的連結網絡也突顯了生命並非自我獨樹一尊的事實。其次,片中基因診斷帶有高度罹患阿茲海默症風險的主人翁泰瑞,在參觀過他人安樂死過程後,陷入自己未來風險評估抉擇的困局中,最終沒能做出決定。一方面是因他當下的生命依然是可控的、美好的,另一方面他卻不願自己落入失智的難堪處境,但是何時在這兩者之間做出何種抉擇,卻是一個忐忑不安的未知任務。這顯示了以意識自我為主體對生命存續把握判斷的困難與局限,同時也指出了尋求安樂死的人的確有其他選擇的可能性。

安樂死是在人道考量下,對高齡社會老病叢生的人生處境所給予的處方選項之一,未來或許會不斷的被提出討論,許多面臨相同處境的人也許會考慮,選擇以這樣的方式終結自己看似已無任何意義的生命。

但是生命的弔詭是,在任何的生命困局下,意義潛能開發的空間永遠存在。就像舊金山金門大橋跳海自殺未遂者所呈顯的後悔一樣,找到意義的生命永遠有活路可走。安樂死開啟了生命意義的疑問,但絕非最終的答案。


蔡昌雄教授小檔案

現任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主任
經歷 台灣哲學諮商學會理事
   安寧基金會學術委員
   澳洲南天大學兼任教授
   南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主任
   美國羅格斯大學宗教系兼任講師
學歷 美國天普大學宗教哲學博士
專長 臨終關懷、存在心理分析詮釋現象學、當代禪宗哲學、宗教心理學
著作 中英學術論文數十篇
譯作 《神的歷史》、《臨終諮商的藝術》、《榮格》、《進步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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