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如何註記「預立醫療決定」?

年滿二十歲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人為預立醫療決定,皆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經醫療機構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經其於「預立醫療決定」上核章證明。
二、經公證人公證或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
三、經註記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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